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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来源:
  •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 浏览次数:
  • 463

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信息。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以及感染患者收治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核查隔离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会议要求,要派出足够警力进驻各交通场站维护秩序,依托治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检查点,协助做好出入管控地区的人员、车辆、物品卫生检疫工作,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要加强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边检口岸等人员进出管理,协助做好体温检测、筛查和口岸检疫等工作。要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启动京津冀警务一体化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筑牢首都安全屏障。

  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并及时予以曝光。

  同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安保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强化治安管控和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医疗、隔离秩序。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加大警力投入,强化显性用警,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措施,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

  会议要求,强化内部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和出入境、户政、车管等对外窗口单位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安全问题。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监管场所传播扩散。要加强基层一线民警防疫防护物品物资保障,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千方百计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要组织力量抓紧编制防护宣传手册,及时配发一线执勤民警,教育帮助民警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要关心关爱民警,积极帮助民警解决家庭困难,确保一线执勤民警无后顾之忧。一旦发现民警及家属受到感染情况,要全力帮助落实隔离、救治等措施。


发布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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