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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2-06-30
  • 来源:
  • 浏览次数:
  • 13003

  为帮助盲人走出家门、实现就业,丰富残疾儿童康复手段,进一步宣传盲人无障碍出行权利,弘扬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就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供应商询价:

  一、项目内容

  (一)购买导盲犬服务。购买导盲犬3只,由供应商完成导盲犬训练,免费配发指定盲人使用,并为盲人提供适应性训练和使用指导。获得导盲犬服务的盲人应能够完全实现独立出行。

  (二)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推广活动。结合导盲犬使用,开展导盲犬及盲人无障碍出行宣传活动2期,在全省范围进一步内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陕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关于导盲犬的使用规定,推动地铁、公交、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金融、商业、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机构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或出入,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

  (三)购买治疗犬服务。由供应商完成训练,提供治疗犬在指定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免费辅助治疗训练服务,全年提供孤独症儿童辅助治疗训练不少于1500课时。

  (四)采购预算:300000元,最高限价: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国家规定的许可文件批准的业务范围包括导盲犬培训。

  (三)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许可文件;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三、询价响应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函,针对项目内容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包括:

  (一)导盲犬培训费用、盲人适应性训练和使用指导费用、导盲犬复训费用。

  (二)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实施、宣传等费用。

  (三)治疗犬每课时服务费用。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

  地点: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成省政府院内

  联系人:王发军 电话:029-63917934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1日


发布 :维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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