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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

服务范围:陕西省户籍

服务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12385

办理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

  2.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的残疾人,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

办理材料

  1. 初次申请的,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

  2. 初次申请的,提供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 续缴保险费的提供:《陕西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证》、身份证、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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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暂无

办理机构

  申请人户籍地所在市残联

常见问题

  残疾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


  答:

  (1) 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2)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3) 市区县政府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其补贴标准低于本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给予缴费补贴;高于或与本通知补贴标准一致的,按照区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补贴,其补贴资金由原渠道列支。残疾人不得重复享受缴费补贴。


  (4)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且当年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残疾人,同一年度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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