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SD122515 高* 来信时间:2026-07-09 (已办理)
我女儿2010年因脑瘤手术因起面瘫,嘴抽眼斜,严重影响找生活、学习、工作,经在网上查询可以办理办理残疾证,但铜川残联一直说没有因面瘫鉴定办残疾证的,需请示省残联是否可以办理,但一直没有回应。现在我想了解面瘫,嘴抽眼斜是否符合残疾人鉴定条件,办理残疾证。请领导在百忙中让有关部门给于一个权威的解释。谢谢!
回复 回复部门:省残联维权部 回复时间:2026-07-13
你好,我对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及等级标准》中的肢体残疾的各级标准,并和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交流,认为面瘫病症的表现基本上不符合定残的标准。建议你可以向铜川市残联提出申请,去指定的医院进行定残评级。